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甘肃:农村人口“三权”将与户口变动脱钩
2016年03月10日 10:37 来源:新华社 作者:程楠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兰州3月10日电(记者程楠)记者近日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甘肃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利益分配权等“三权”将与户口变动脱钩。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张江武介绍,甘肃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尊重其本人意愿,省内各地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科科长王尚平表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进一步加速甘肃省的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三权;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城镇

作者简介:

  新华社兰州3月10日电(记者程楠)记者近日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甘肃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利益分配权等“三权”将与户口变动脱钩。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张江武介绍,甘肃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尊重其本人意愿,省内各地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

  在甘肃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凭本人申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明,经相关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在省内大城市落户,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相关城市居住年限等要求。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也适用此标准。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科科长王尚平表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进一步加速甘肃省的城镇化建设。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