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中国的慈善法出台后将有助于慈善行为的常态化,从事慈善的人会越来越多。
关键词:慈善法;代表委员;法治;慈善;实践
作者简介:
代表委员热议慈善法(法治新实践)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 翟惠生委员
中国广播影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 王 求委员
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言恭达委员
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 韩长安代表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刘永好代表
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位代表委员对慈善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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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在统一平台上发布信息
翟惠生:过去通过网络渠道能看到许多募捐信息,但最终被曝光其中夹杂着蓄意诈骗、借机敛财等各种丑陋现象。然而,之前的这些多被理解为道德问题,而没有现行的法律法规与之相适应,让人遗憾。现在慈善法将其上升为法律问题,与道德相辅相成,更能起到监督人们行为的作用。网络募捐要在统一平台上发布信息,正是针对网络生态的复杂情况而提出。我认为,这项规定是规范网络慈善行为的一把有力戒尺,也是引导大家更好地向善向上的一个风向标。
王求:此前,有的募捐者动机不纯,捐赠者出了钱、出了力,却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出现“流血又流泪”的情况。慈善法草案要求“在统一平台上进行募捐”的规定能够让爱心在更加有公信力的渠道来传递,也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让慈善更专业、更透明。
韩长安:社会上有一种风气不好:有些人做慈善多了,会被说是作秀;而做慈善少了,会被说是抠门。网络平台上统一募捐增强了慈善募捐的公开透明度,让人可以堂堂正正做慈善,避免了暗箱操作、虚假捐款的问题。这对做慈善事业的人是一种鼓励,对不做慈善事业的人的一种鞭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