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关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布,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肖婧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申请人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构建完整制度体系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外,反家庭暴力法还作出了告诫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构建了一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完整制度体系。“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庭暴力的特点,构建了一个由公安告诫制度、撤销监护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临时庇护救助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构成的完整制度体系,更好地实现了对于家庭暴力的预防。
关键词:家庭暴力法;李明舜;人身;人民法院;保护;制度;申请;公安机关;权力;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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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法不入家门”传统禁锢,对于家庭暴力,过去多以“家务事”一语掩盖。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近一个月,能在多大程度上打破禁锢,到底效果几何?
“在3月1日发布了北京市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我们对双方进行了回访,现在被申请人没有对申请人实施家暴行为,法律效果不错。”3月25日,当《法制日报》记者询问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情况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法庭代理审判员韩玉这样说。
“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了更为多样的救济途径,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变得更加完善。”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一部人权保障法,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基本人权,体现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意义重大。
“为了使法律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建议公安部和最高法院尽快出台配套制度。公安部出台部门规章,对反家暴一线公安民警进行指导。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细化。”李明舜建议。
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关注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布,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反家庭暴力法在3月1日出台后,马上就有了第一个案例,一位61岁的妇女因为长期遭受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审查后随即开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关于反家庭暴力法的提问时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一、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申请人谷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赵某骚扰、跟踪、接触被申请人谷某……”3月1日下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开出了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年过六旬的谷某自结婚以来因为赵某“重男轻女”等观念,遭受家庭暴力30多年,在去年8月曾经被殴打致伤,经医院诊断为“鼻外伤、鼻出血”。不堪丈夫常年家暴的谷某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天即向法院提出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法官认为谷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即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继续殴打并骚扰谷某,如有违反,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受到刑事制裁。
“对于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执行;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要给予训诫、罚款或者拘留。”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法庭庭长肖婧说。
肖婧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申请人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