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四川成立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
2016年04月14日 22:07 来源:新华社 作者:胡旭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成都4月14日专电(记者胡旭)四川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近日正式成立,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介入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得到专业、公正、高效的调解解决。本次在四川辖区除明确由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辖区委托的纠纷调解、推出机构自愿自律配合调解外,还提出针对经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和解的纠纷,投资者服务中心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进行调解,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的,经签字确认后,调解结果即时生效。四川证监局马建华副局长表示,此次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降低调解成本,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纠纷调解;证券期货;上市公司;调解员;四川辖区;投资者服务中心;四川证监局;有限责任公司;调解工作;第三方

作者简介:

  新华社成都4月14日专电(记者胡旭)四川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近日正式成立,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介入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得到专业、公正、高效的调解解决。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证监局、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及上市公司协会、辖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上市公司于4月13日共同签署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合作协议,成立了这一投资者服务中心。

  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黄勇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一家证券金融类公益服务机构,以中立第三方的定位,建设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纠纷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

  本次在四川辖区除明确由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辖区委托的纠纷调解、推出机构自愿自律配合调解外,还提出针对经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和解的纠纷,投资者服务中心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进行调解,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的,经签字确认后,调解结果即时生效,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当日,投资者服务中心还为四川辖区聘任的7名兼职调解员发放聘书,完善调解员队伍建设。

  四川证监局马建华副局长表示,此次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降低调解成本,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