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南省15日召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均赞成对公办本科高校学费进行调整。
关键词:学费标准;普通本科高校;海南省;平均学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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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4月15日电(记者罗江)海南省15日召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均赞成对公办本科高校学费进行调整。听证会提出两种调整方案,方案一实行政府定价,拟调整学费标准后平均学费标准上调589.59元;方案二实行政府指导价,拟调整学费标准后平均学费标准最高上调590.05元。
海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主任科员彭凤鸣介绍,海南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现行实际平均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66.7元。根据方案一,调整学费标准后,应用型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不变,其他专业学费标准比现行实际标准提高在3.8%至27.27%之间。拟调整后平均学费标准5656.29元每人每学年。根据方案二,除应用型本科专业学费维持不变外,根据不同专业的热门程度,各专业学费在现行实际标准的基础上上调2.9%至20%。如果各校均按照最高幅度上浮,则平均学费标准为5656.75元每人每学年。
海南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已有14年未调整,与此同时,高校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幅度不断加大,生均培养成本大幅提高。
海南省教育厅财政处处长王晓敏表示,此次调整学费标准是为了完善高等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度调整将有利于充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