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鸡汤文发布涉及违法责任每天打开微信朋友圈,你总能看到一些微信好友转发各式各样的鸡汤文和养生帖,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些被转发的文章背后,暗藏着虚假广告的“转发”产业链。为了让消费者面临广告时能够有所防备,广告法为商业广告制定了“游戏规则”,规定“广告应当具备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辩明其为广告。虽然上述违法行为只是广告形式上的违法,看似不痛不痒,但正是由于在形式上违法的广告往往容易逃离监管,成为虚假广告的主要集中地,《广告法》规定,即便不涉及虚假,相关违法行为也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普通网民通过转发附带广告的文章来获取分成,即便只是在朋友圈推广,也将被认定发布商业广告行为,将承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关键词:发布;商业广告;虚假广告;养生;广告法;鸡汤文;朋友圈;文和;违法行为;分成
作者简介:法律工作者
鸡汤文发布涉及违法责任
每天打开微信朋友圈,你总能看到一些微信好友转发各式各样的鸡汤文和养生帖,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些被转发的文章背后,暗藏着虚假广告的“转发”产业链。鸡汤文大多由专门的微信公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进行分发,注册人员再通过转发此类附带广告的文章来获取分成,转发一次1到5分钱;一篇10万+文章,转发平台可获得3万元的灰色收入。(新京报5月9日)
在新广告法的高压下,传统媒体违法发布广告或者打擦边球的现象得以很大改观。然而,变相广告、虚假广告却开始转移“战场”、转变模式,从传媒平台走进“朋友圈”,从点对面走向点对点,甚至采取传销式手段,将普通网友也裹挟其中。事实上,变相广告与虚假广告改变的是愈发隐蔽的手段,而不变的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以及严厉的法律责任。
可以说,所有商业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均具备劝诱性、选择性、适度扩张性。为了让消费者面临广告时能够有所防备,广告法为商业广告制定了“游戏规则”,规定“广告应当具备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辩明其为广告。”将商业广告隐含在网文中,这首先在形式上违反《广告法》对于“可识别性”的要求,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另一层面上,“鸡汤文和养生帖”所隐含广告主要集中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广告法》对相关领域的广告有着更高要求,如在内容上要求,禁止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禁止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等;必须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法定专有术语。这些网文显然与法定要求有着较远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