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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有了处罚权 停车占消防道可罚五百元
2016年05月12日 10:2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健 字号

内容摘要:今后,再堵占消防车通道,个人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如果有关主责单位,例如小区物业,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放任,至少要被处罚5000元。记者昨天获悉:市公安局深化“春夏平安行动”推出“321工作法”,今后派出所民警有了处罚权,对于消防隐患也可以开“罚单”。

关键词:消防;停车;占消防道;处罚;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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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占消防道可罚五百元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什么?对于消防员来说,答案无疑是:火灾就在眼前,可消防车就是开不过去!

  今后,再堵占消防车通道,个人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如果有关主责单位,例如小区物业,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放任,至少要被处罚5000元。

  记者昨天获悉:市公安局深化“春夏平安行动”推出“321工作法”,今后派出所民警有了处罚权,对于消防隐患也可以开“罚单”。

  新规亮点:

  对消防隐患基层民警可处罚

  市公安局首次创新推行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321工作法”,即三查、两清、一发动,其中内容涵盖了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内容。

  “三查”包括: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二查无证电气焊以及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以及违规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等违法行为;三查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两清”即督促清理居(村)民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督促清理楼梯、过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地存放自行车,督促清理设置栅栏、水泥墩等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一发动”就是要发动、监督多方力量参与消除火灾隐患。

  工作法中特别提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隐患性质、具体情节,派出所民警可以以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实施警告、罚款,以及实施临时查封、拘留的行政强制措施。

  市公安局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消防法确立了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派出所是体系的基础,只是此前没有明晰民警的消防执法权限,为此,公安机关内部职能调整,以更有力地解决应急通道被占用等消防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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