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得30万元奖励。举报奖励原则上应实名举报,但匿名举报人也可以成为举报奖励对象。2015年 10月,举报人掌握某进口化妆品没有经过注册的情况,查获货值321万元,给举报人发放了6万元的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奖励货值金额的6%、4%和2%。其中最高一级,提供被举报方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励货值金额的6%。据悉,市政府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关键词:万元;食品药品;货值金额;违法行为;举报人;食药监局;违法案件;违法事实;举报奖励办法;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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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药违法最高奖励30万元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奖励货值金额的6%、4%和2%
奖励金额上限,如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北京日报讯(记者董禹含)查处无证生产休闲食品、端掉假酒窝点、取缔肉制品加工黑作坊……市民举报是破获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消息源。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得30万元奖励。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举报没有条件限制,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都有权利举报。涉及到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市民可以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举报拨打12331。举报奖励原则上应实名举报,但匿名举报人也可以成为举报奖励对象。同时,相比于上一个版本的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规定,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奖金可以汇至指定账户。
“举报奖励办法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除了监管部门之外,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到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中来。”市食药监局应急管理处处长孟德胜向记者介绍,2014年市食药监局共发放举报奖励78笔、奖金10万余元;2015年共发放245笔、奖金近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