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北京发布居家养老“养十条” 解决老人养住餐医等难题
2016年05月1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杜燕 字号

内容摘要:推进“北京通-养老助残卡”项目,增强其社会福利、优待服务、优惠消费、精准管理等功能, 2016年完成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待卡更换“北京通-养老助残卡”, 2017年实现60岁老人“今天退休,明天领卡”,使老年人都能持卡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政策优待和市场优惠服务。

关键词:养老;北京;老年人;老人;养十条

作者简介:

  中新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杜燕) 北京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形势十分严峻。北京今天发布《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简称居家养老“养十条”),围绕“养”、“保”、“住”、“医”等十个重点难点问题,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让全市老年人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了居家养老“养十条”的主要内容:

  方便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

  北京出台《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居家养老的基本服务需求。

  为解决场地难寻、场租昂贵、建设成本高的问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由各区政府通过资源整合、置换、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给予一次性开办相关支持,委托社会力量低偿运营,并实现名称、功能、标识“三统一”。2016年,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与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共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政府为困难户养老“兜底”

  为缓解困境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优化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劳动年龄段无业无稳定收入残疾人等困境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扶持的政策,政策指出,各区政府自主确定具体扶持方式,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符合条件的困境服务对象分类给予按月定额补助并由各区财政统筹安排。

  此外,困境家庭老年人入住承接机构从定点福利机构扩大到所有属地福利机构。与此同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实施办法,2016年完成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改造,开始专门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同步制定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配置标准,“十三五”期间推广到其他公办养老机构。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