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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解读:新政出台,租房一族迎来哪些福音
2016年06月04日 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邱玥 字号

内容摘要:6月3日,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租房;住房租赁市场;新政;福音;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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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出台,租房一族迎来哪些福音

    6月3日,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

  《意见》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推出哪些优惠政策?如何让租房者更有安定感,解决房客的后顾之忧?如何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诚信建设?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秘书长柴强对此进行了解读。

  “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多措并举,力度很大,是此次文件的突出亮点。”柴强说。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明确了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一揽子扶持政策措施。

  在税收优惠方面,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等。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同时,在土地供给方面,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此外,《意见》还明确,各地应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起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将促进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刘洪玉强调,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区将陆续研究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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