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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随人走” 农民“进城”有保障 ——财政部详解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
2016年08月09日 08:50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建立奖励机制化解财政压力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是此次政策的又一亮点,旨在解决短期内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带来的成本较高、财政压力大的问题。根据通知,中央财政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分配奖励资金,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是引导地方政府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市民化、确保到2020年使1亿左右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重大举措,也是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创新。

关键词:转移人口;落户;常住人口;市民;进城;农民;奖励;保障;农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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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优先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的目的何在?

  ■ 怎样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针对此次出台的具体措施,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通知明确了四大举措,确保优先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在子女教育方面,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医疗保险方面,大力支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创新,重点支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外,抓紧做好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工作。分配就业专项资金时,赋予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因素适当权重,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随着居住证制度的不断完善,持有居住证人口逐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此基础上,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目标。

  建立奖励机制化解财政压力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是此次政策的又一亮点,旨在解决短期内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带来的成本较高、财政压力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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