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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签署协议 卖方过错 网购平台将先行赔付
2016年08月24日 10:2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陈琳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市工商局与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等11家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这是行政部门首次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成立根据协议,由工商、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网络交易平台等共同组建的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宣布成立。而根据框架协议,工商部门将与平台经营者建立质量监管数据交换共享、消费风险防控、电子证据互认、信用约束机制,实施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定期对企业投诉情况进行个性化分析,从而有效防控网络交易风险,更好地促进消费纠纷的解决。第一次实现由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集体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关键词:经营者;交易平台;网络交易;监管;消费;数据交换;工商部门;赔付;电商平台;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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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过错 网购平台将先行赔付

    市工商局与11家电商签署协议 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等

    随着网络消费市场规模日益增加,网购也成为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昨天,市工商局与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等11家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这是行政部门首次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加入框架协议的企业将必须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工商部门向电商平台开放数据,也将杜绝小作坊冒充大企业在电商平台上开展业务。

  多家电商平台推出“先行赔付”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赔偿先付,框架协议重申,当平台经营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经核实销售者确实存在过错,平台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包括退还购货款项或者赔偿损失。

  据了解,目前京东、天猫、淘宝、苏宁易购等多家网购平台都已推出“先行赔付”。京东设立了“1000万元保证金”,用于先行退还消费者相应货款。淘宝推出“极速退款”服务,买家只需在提交退货退款申请后填好退货快递单号,淘宝网就会替卖家将款项先行垫付给买家。天猫在部分商家、部分批次的商品出现消费纠纷后的48小时内,将由天猫介入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货款赔付。

  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成立

  根据协议,由工商、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网络交易平台等共同组建的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宣布成立。

  据介绍,专家委员会将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风险进行预判;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品类、检测项目等提出建议;对网络交易消费纠纷进行评议;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维权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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