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福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人民日报》(2016年 10月 20日 13版)。社会满意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已深入人心,群众关注的乱收费、大班额、择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学生、家长切实感受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来,学校、农村教育发生的变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最后一批18个县通过督导评估认定,标志着福建省比计划提前一年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国家督导检查,标志着福建义务教育工作即将进入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的新阶段,对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起到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关键词: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均衡发展;福建省;评估认定;教学质量;检查;义务教育发展;国家督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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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福州10月19日电 (记者钟自炜)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日前在福州召开。福建成为全国第七个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的省份。
10月13日至1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18个县,同时在已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74个县中,抽取8个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认为,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这是福建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为福建经济社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具有示范性意义,有助于推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的战略性任务,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福建省在实现“两基”(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历史性目标任务后,又经历了“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个发展阶段。
2011年,按照国家部署,福建省启动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办学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各地全面完成2009—2011年校安工程规划改造任务,组织实施城区教育扩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工程,新建、改扩建校舍。2014年起,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成为有史以来建设项目最多、建设标准最高、投入资金最大的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