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短短2天时间里,最高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在4座城市相继挂牌成立。至此,巡回法庭增至6个,管辖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区市,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总体布局正式完成。”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李广宇说。
关键词:法庭;最高法院;总体布局;诉讼;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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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完成总体布局——巡回法庭让诉讼更方便
2016年末,南京、郑州、重庆、西安。短短2天时间里,最高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在4座城市相继挂牌成立。至此,巡回法庭增至6个,管辖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区市,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总体布局正式完成。
新天地有大作为。从东北到华南,从华东到华中,从西南再到西北,步入快车道的司法改革开启更加宽广的新航程。最高法院6家巡回法庭书写司法改革的新篇章,推进中国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打破司法地方化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法官员额制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没有固定合议庭,不设审批“门槛”。
“法庭全部案件的审理均坚持以审判权为中心,以审判团队为单位,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到目前为止,我庭4位庭领导从未审批过其他合议庭办理案件的任何裁判文书,真正做到还权合议庭。”第二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主任钟宣说。
据统计,2016年,在第一巡回法庭已审结的1365件案件中,除庭领导因承办案件或参加合议而担任审判长的39件案件外,其余1326件案件均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并自行签发。
“自去年底揭牌正式办公以来,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精神,一手抓信访接待,一手抓综合管理,积极探索实践扁平化管理新模式,法庭建设向前推进,案件审判等各项事务有条不紊开展,整体工作逐步进入正轨。”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刘竹梅介绍说,第五巡回法庭的设置体现“精简、高效、实用”等现代新型法院特点,在审判团队运行和管理中,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机制,“巡回法庭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等全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其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从尊重诉讼活动基本规律、实现司法审判独立性角度看,最高法院设置巡回法庭的目的在于解决司法“地方化”,打破地方不当干预司法因而减损法律适用权威性的藩篱,从而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现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设有律师咨询室,为律师帮助再审当事人,实现律师作为法律人的社会担当提供了路径,也为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人共同体就法律问题专业化探讨提供了可能。”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