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天下午正式发布。4月8日零时起,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统一启动医改: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价。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关键词:改革;服务费;报销;医疗机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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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药分开改革4月8日实施
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 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天下午正式发布。4月8日零时起,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统一启动医改: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价;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三项改革措施对患者的就医影响总体平稳。
此次改革范围涵盖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改革重点
取消药品加成 规范医疗价格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价格有升有降的调整。
具体内容是: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将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上调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从统筹平衡,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调整比价,有助于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腾移空间,有助于保障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分批推进,有助于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和过渡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把握。
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