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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水十条”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将被摘牌
2017年09月07日 09: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蕾 字号

内容摘要:鉴于一些地方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硬任务进展较慢,距离“水十条”时限要求有不小差距,环境保护部近日制定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条”要求。

关键词:摘牌;水十条;水污染治理;园区;在线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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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9月6日电(记者张蕾)鉴于一些地方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硬任务进展较慢,距离“水十条”时限要求有不小差距,环境保护部近日制定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条”要求。据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大督导力度,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水十条”规定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据悉,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的底线要求。“水十条”强调,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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