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南网9月 14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近日,我省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记者获悉,省级财政采取四项措施支持实施精准扶贫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特别是村平台建设,对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就业扶贫工作的村工作平台,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奖励补助。对贫困家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重点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2年合计16万元资助。
关键词:就业;毕业生;扶贫;保险费;万元;实训基地;博士后;培训;技能;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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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我省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记者获悉,省级财政采取四项措施支持实施精准扶贫行动计划。
贫困家庭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对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计划》明确,可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予以帮扶。鼓励各地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特点,设置一定比例的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岗位,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对于贫困家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先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见习计划,按当地规定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计划提出,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就业扶贫基地,引领带动更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扶贫对象达到一定人数的,给予授牌表彰。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各项奖励政策。
支持各地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特别是村平台建设,对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就业扶贫工作的村工作平台,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奖励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