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福建日报讯(记者潘园园)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仙游、顺昌、邵武、松溪、连城5个市(县)“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荣誉称号。森林城市建设是新时期推进我国城乡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的创新实践。2017年,我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已有厦门、漳州、龙岩、三明、福州、泉州6个设区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关键词:森林城市;县城;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福建省;荣誉称号;全省已;城市工作;城市建设;国土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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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讯 (记者 潘园园) 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仙游、顺昌、邵武、松溪、连城5个市(县)“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荣誉称号,至此,全省已表彰8批共4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森林城市建设是新时期推进我国城乡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的创新实践。2017年,我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已有厦门、漳州、龙岩、三明、福州、泉州6个设区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同时,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持续推进,全省已有64个市(县、区)提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创建申请。到“十三五”末,全省有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