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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将重点培育300家以上龙头企业
2018年06月20日 17: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建国 字号
关键词:龙头企业;信息化;并购;补助;制造;省级财政;万元;企业改造;福建省政府;董建国

内容摘要:新华社福州6月 20日电(记者董建国)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日前正式出台。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培育300家以上规模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形成1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带动培育100家以上“单项冠军”和一批“隐形冠军”企业、100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对龙头企业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并购金额10%和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机器换工”,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关键词:龙头企业;信息化;并购;补助;制造;省级财政;万元;企业改造;福建省政府;董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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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福州6月20日电(记者 董建国)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日前正式出台。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培育300家以上规模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形成1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带动培育100家以上“单项冠军”和一批“隐形冠军”企业、100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根据行动计划安排,福建省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对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龙头企业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并购金额10%和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福建省还积极促进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重点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级财政分别给予800万元奖励。

  福建省还强调,支持龙头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龙头企业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机器换工”,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鼓励龙头企业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绿色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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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董建国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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