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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振兴东北政策今年出台
2014年02月12日 08:46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尹振茂 字号

内容摘要:国家发改委昨日称, 2013年已起草并上报《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014年将协调推动出台该政策文件并组织落实。包括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继续大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等。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提升和优化第二产业”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并决定成立国务院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国家发改委。

关键词:工业基地;东北地区;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政策文件;支持;出台;国内生产总值;创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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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3年以来,国家有望第三次出台支持东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昨日称,2013年已起草并上报《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014年将协调推动出台该政策文件并组织落实。

  发改委昨日发布的2014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思路称,2014年要做好七项工作,包括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继续大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等。

  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研究中央企业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政策。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金融体制改革,探讨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新途径。

  在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上,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推进东北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的有效途径。

  国信证券一位宏观经济分析师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按照发改委此项工作规划,这是200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三个关于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文件,此次将出台的对东北地区支持政策上升至“全面振兴”。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提升和优化第二产业”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并决定成立国务院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国家发改委。到了2009年,国务院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东北振兴要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的统计,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十年来(2003~2012年),东北三省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比2002年的1.14万亿元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达12.7%,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分别年均增长12.8%、13.8%和11.7%,而同期全国平均增速为10.7%。2013年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实现地区国内生产总值3.6万亿,同比增长8.6%,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同比增长8.7%、8.8%和8.4%,同期全国增速为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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