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
关键词:慈善;网络;培育;慈善事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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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
《意见》围绕扶贫济困、衔接社会救助工作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到2020年,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意见指出构建由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慈善事业综合监管体系,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意见提出的“新政”,会为我国慈善事业带来哪些变化?
变化一:奉献爱心更多元 网络慈善更有序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抓紧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
对于新兴的网络慈善,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培育网络慈善等新的慈善形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变化二:优惠政策更到位 金融“加盟”更给力
意见强调,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在加大社会支持力度方面,意见不仅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按规定给予优惠等措施,还要求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