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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可自主评聘教师职称
2014年03月31日 08:4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海洋 严红枫 字号

内容摘要: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宣布,将有步骤地全面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打破聘任终身制,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关键词:评聘;教师职称;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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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杭州3月30日电(特约记者朱海洋 记者严红枫)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宣布,将有步骤地全面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打破聘任终身制,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据了解,纳入自主评聘范围的,包括浙江全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对象包括教师和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岗位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此外,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由高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自主聘任。

  根据意见,高校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制订分类评审标准,自主组建评审组织,自主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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