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站讯(通讯员沈妍)4月17日上午,研究生院建院3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之“研究生教育改革宣讲会——质量保证与监督”在会议楼第八会议室召开。
关键词: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督导;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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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新闻网讯(通讯员 沈妍) 4月 17日上午,研究生院建院 3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之“研究生教育改革宣讲会 ——质量保证与监督”在会议楼第八会议室召开。作为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30年发展历程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探索实践的见证者, 40余位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和学位督导组专家代表应邀参会。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白海力在宣讲会上首先向督导组专家介绍了研究生院建院 3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天津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 3场教育质量提升讨论会、 30场学术报告会、纪念征文、 30周年成就展和杰出校友论坛。随后,白海力分析了天津大学此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背景和整体架构,并深入解读了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的主文件 ——《天津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核心内容。
白海力在会上强调了督导机制在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将作为今后重要的督导内容,并对各位督导老师为研究生教育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此次工作会议即将推出的 《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赋予了督导人员六项重要权力, 包括开展工作的自主权、对培养过程的听取权、对培养材料的查阅权、 对教育活动的评价权、对教育活 动的建议权及对教育活动的复查权,为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等环节开展质量检查、监督和评价工作提供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督导组专家们在会上就 研究生质量保证与监督工作及《 暂行规定 》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与探讨,指出了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专家们建议在校内形成质量意识与质量文化,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过程管理,一方面要实现监控前移,严格把关培养各环节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培养中的出现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中期分流与淘汰力度,控制并保障毕业生总体质量。同时引起督导组专家关注的还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企业导师应具备哪些素质、应以何种标准遴选企业导师是亟待突破的问题。
总体上,参会督导组专家对此次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给与了高度肯定,并对改革成果及研究生教育前景充满信心。 至此,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就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开展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宣讲活动完美收官;从 2月 24日至 4月 17日,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举办系列宣讲会共计30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