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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实质意义的法治政府
2014年11月18日 14: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马献忠 字号

内容摘要:建设法治政府要从注重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即是说政府行为不仅要于法有据,而且要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与观念,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政府。构建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构建实质意义上的法治政府还应该考虑到国家制度因素。建构实质意义上的法治政府,要求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归到一起,建立一个“有为政府”,单一制国家不是三权分立,应该强调有为、追责,法治政府的实质是“有为政府”,最关键的是要考虑建立“有为政府”的约束条件是什么?构建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市情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小成认为,本次全会从政府职能、决策机制、体制改革、规范执法、权力监督、政务公开等六个层面进行了深入论述,可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和力度。

关键词: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北京市社科院;北京世界城市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权力;陆小成;实质法治;制度;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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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马献忠)11月13日,为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第25期公共管理青年学术沙龙在北京社科院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是:法治政府。由北京社科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市情调查研究中心、法学所、北京世界城市研究基地共同举办,北京市社科院市情中心副主任陆小成博士主持,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张真理、副研究员成协中作主题报告,北京市社科院市情中心主任、北京世界城市研究基地秘书长唐鑫作为学术顾问莅临沙龙现场。来自北京市社科院市情调查研究中心、法学所、北京世界城市研究基地等单位研究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构建实质意义上的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什么是法治政府?如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张真理副研究员认为,政府不仅有行政职能,而且有政治职能。建设法治政府不仅要强调规范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行为,还要强调规范政府履行政治职能的行为。当前的法治政府的制度安排更比较倾向于形式法治,对实质法治关注不足。这不仅导致了对政府行为的目的和合理性关注不足,而且导致了对政府基本价值取向的错位。

  如何建设实质法治上的法治政府,怎么做才是正义的政府?张真理认为,正义是为了实现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要用正确的方式来看待当今的事情,要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公平正义观。法治,应该还要强调实质法治。法治政府要履行政治职能,不仅行政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还要围绕公民权利的实现进行作为。未来,法治发展应该是加强构建实质意义上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从注重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即是说政府行为不仅要于法有据,而且要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与观念,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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