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推进;人民;法律体系;建设;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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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进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强大组织动员能力,凝聚起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这是我国独特的制度优势。
■ 现在,总有一些人故意歪曲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甚至别有用心地将二者对立起来,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惕,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
■ 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必须是由该国具体的国情决定的,必然要与该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人民的法律意识等方面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 相对于法律体系,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实践的概念,它是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实施的过程和实现效果的统一整体,包含着立法、司法、执法、监督、守法、文化等要素,是一个既庞杂又严密的系统工程,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支柱。
编者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是贯穿全会《决定》的一条红线。这条道路有何鲜明特征?如何走好这条道路?本期刊发三篇文章,从不同角度予以探讨。
坚持党的领导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陈冀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坚实的基础、最鲜明的标志、最根本的保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能不能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能不能以正确的方式实现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命运和成败。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历史经验。我们党对依法治国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的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
中国的法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体现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根本要求的法治。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最根本标志。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方向,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会改变性质。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取消宪法中关于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规定,导致亡党亡国的惨痛教训,我们决不能淡忘,决不能丧失警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进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凝聚起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这是我国独特的制度优势。尤其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法治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末端治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法律实施中经常遇到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全局问题,触及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外交等方面的热点敏感问题,牵涉到诸多政法机关及国家机关的关系,都需要党来指导和协调。面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法治建设的艰巨任务和复杂环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才能广泛凝聚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才能有效抵御法治建设的各种风险。







